上海市浦东新区桃林路777号鄂尔多斯艾力大厦1305-1306室
2019年11月20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,为促进海运业发展,适应国内对海产品较快增长的需求,借鉴国际做法,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,对一年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,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%计入个税应纳税所得额。